国图藏有善本《太玄本旨》 九卷,为明初叶子奇撰,正德九年(1514)海阳刘斐刻,线装二册。《明代版刻综录》七册258则:“刘斐,字文夫,海阳县刘畔村人。弘治十三年进士,北新关主事,初授太中大夫,后授江西布政司参政。《太玄本旨》九卷,明叶子奇撰,明正德九年刘斐刊。”
《四库总目提要》称:“子奇字世杰,号静斋,龙泉人。明初以荐官巴陵县主簿。扬雄以元拟《易》,卷首所列旧图,具七十二候。晁说之《易元星纪谱》亦以星候为机括。子奇独谓《太玄》附会律历节候而强其合,不无臆见。历举所求而未通者八条,以明未足尽易之旨。而又称其能自成一家之学,在两汉不可多得,因别为诠释,以正宋、陆旧注之讹。盖亦如说《易》之家废象数而言义理也。……然《玄》文艰涩,子奇能循文阐发,使读者易明,亦有一节之可取。数百年来,注是书者寥寥,存以备一家可也。”
文夫官江西参政,潮中府县志未有传,行迹隐晦。现略作钩玄如下:
《综录》称其:“弘治十三年进士,北新关主事。”文夫进士第后,是否直授主事,抑由知县或教职升迁则未知,待考。
《海阳县志》卷二十四《建置略四•坊表》载:“省郎坊:在西街第五铺(今称‘岳伯亭街’,《采访册》)。”该坊1970年拆除。是文夫于弘治末年曾任郎中。
《苍括汇纪》卷五《官师表•处州府》载正德初年知府有:“刘斐,海阳人。”柯维骐《南京湖广道御史陈杰传》记其任处州守时:“(陈)杰登正德戊辰进士,授景宁县知县。洁巳惠民,民咸戴之。有巨猾陈荡怙富武断乡蠧,杰置之法,荡行贿上司,诬杰于理,阖县父老奔走号诉,至愿□侯死。郡守刘斐率僚属誓同时挂冠去。荡竟坐诬,而杰得白还任。”
《武宗实录》卷一一二:“(正德九年五月)壬午,升浙江处州府知府刘斐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。”
《潮州府志》卷八《坊表》载:“岳伯坊:在第五铺。为郎中升江西参政刘斐建。”据
冯梦龙《王阳明靖乱录》记正德十四年六月江西宁藩宸濠反,佥事潘鹏率先叩头呼万岁,参政刘斐等“初皆不屈,濠令系狱三日,俟其改口愿附,方释之。”
《后鉴录•宁府招由》称:“(参政刘斐等)各不合畏惧杀害,不敢执义抗言。”
《明通鉴》第四十八卷明武宗正德十四年六月,“寻(宸濠)执太监王弘……参政程杲、刘斐……,皆羁之狱。”秋七月,“(濠)留兵付宜春王拱樤、内官万锐等及降官胡濂、刘斐、许效廉、唐锦、赖凤、王玘等使守城,而自引兵东下。”是正德十四年七月,文夫等三司官员已为宸濠所胁从守城。
王阳明十五年七月《重上江西捷音疏》:“三司胁从布政使胡濂,参政刘斐,参议许效廉,副使唐锦,佥事赖凤,都指挥王玘等,皆自首投罪。”
《皇明大事记》卷二一四《平宁藩》:“明年(十六年)七月,议党附宗室诸王,除先已伏诛,余皆迫胁听其使令,不与谋,夺爵迁处。在城将军以下停俸三分之一。参政王纶授伪参赞尚书,戎服祭江,磔于市;佥事潘鹏、师夔、广西参政季斆取道过,俱被执,寻皆降濠,为之用,鹏诱降安庆,夔安抚九江,斆齑檄广东,皆斩;余戌极边。”是当时三司胁从除附恶者于正德十六年被戌极边,文夫或未能免。
据上,其仕履大略可见。
文夫有零星诗文行世,据
光绪《海阳县志》卷三十一《金石略二》:“陆大策石坊题字:‘岳伯’,‘省郎’。陆大策书法瘦劲通神,郡‘省郎’、‘岳伯’二坊为其遗迹(《韩江闻见录》)。右题字在郡城第五铺今岳伯亭街,正书,二坊俱为明郎中升江西参政刘斐建。谨案:《粤东金石略》称潮城坊字多佳,而所载惟‘三世尚书坊’,余未着录。然坊字之佳,此固与尚书坊异曲而同工也。坊无书人姓名,据《韩江闻见录》录之。”
又:文夫现属潮安县沙溪镇刘畔村人。据称,村中有其所建“刘氏家庙”。二进格局,深23.


